协会主要职能
(一)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职业经理人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整合各层次职业经理人资源和智慧,总结经营管理经验与教训,帮助职业经理人群体提高综合素质与经营管理技能。
(二)受委托组织浙江省职业经理人社会化资质评价和认证,推动建立适应浙江省特点的职业经理人社会化资质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
(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委托,草拟建立职业经理人管理和运行机制的有关条例;制定职业经理人录用、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奖励优秀职业经理人活动。
(四)进行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操守教育,订立职业经理人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建立职业经理人诚信档案,加强职业经理人群体的管理。
(五)建立职业经理人业绩档案,为职业经理人素质测评与职业规划提供咨询与指导,开展猎头服务等人才交流活动,促进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合理流动和配置。
(六)为职业经理人提供政策法律和工作业务的咨询与服务,维护职业经理人的合法权益;在职业经理人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建立沟通渠道和对话平台,促进职业经理人工作环境良好和谐发展。
(七)加强与省内外、国内外其他有关社团的联系与交流,接受国内外社团和有关企(事)业的邀请,组织会员出区域、出国进行学术研讨、业务考察、商贸洽谈、联谊交流等活动。
(八)建立职业经理人协会专业网站,编辑出版发行会刊、年鉴及有关资料等出版物,搭建职业经理人信息交流平台。
(九)从事职业经理人制度发展的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各层次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管理规律;开展社会调查,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职业经理人群体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十)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法律法规允许、符合协会章程、有益于协会发展的其他业务活动。
(十一)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委托的其他工作。